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吉林森工集团纪委(驻集团监察专员办)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度过一个廉洁、祥和、文明、快乐的节日。 1.严禁到集团公司走访,以及企业、部门之间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 2.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严禁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用公款私请或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礼品; 5.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6.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以任何理由变相公款大吃大喝; 8.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9.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任何形式的旅游参观活动、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10.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以及向所属企业摊派各种费用; 1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下属企业和个人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公车全部封存; 12.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13.严禁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景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14.严禁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15.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