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50.99%的子公司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森化工”)提供最高金额为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该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7,000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以与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持有的吉森化工50.99%的股权)和负债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如果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吉森化工将成为人造板集团的子公司,为了保护公司利益,森工集团同意对该担保事项向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详情请查询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