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吉林省国资委已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要履行吉林省国资委的事前审批程序出具书面证明),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召开首次董事会审议披露重组预案前,公司尚需取得吉林省国资委对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原则性同意。截至本公告日,森工集团已经将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送至吉林省国资委进行预审核。 截至本公告日,森工集团已经将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送至吉林省国资委进行预审核。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计划,上市公司计划在2016年12月8日之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议案,并按规定程序申请复牌。 根据目前的进度,公司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预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前审批程序在11月中旬完成,初步计划如下: 1、2016年11月中旬,完成吉林省国资委的相关事前审批程序; 2、2016年12月8日前,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文件,及时公告,尽最大努力按本次公告中预计时间复牌; 3、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重组报告书等议案,完成吉林省国资委对于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