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7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07号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准备回复。在准备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回复公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复牌。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