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北京霍尔茨门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