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吉林省抚松林区冬季安全生产,1月18日,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松江河林业公司、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组成巡林工作组,奔赴松江河林业公司开峰林场开展安全生产巡林专项工作。 在林场生产重点区域,工作组仔细查看了沿途生产情况,详细了解了生产期间采伐流程、工人上岗、机械设备等相关情况,并就如何形成林业企业与检察监督部门同向发力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进行了交流探讨。 针对冬季采伐生产情况,工作组现场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采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现场监控力度,及时堵塞安全生产漏洞;要加强冬季生产科学管理,做到林木有序归楞运输,避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及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木材运输安全管理,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采伐期间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持续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巡查,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松江河林业公司总林长表示,今后,公司将积极会同抚松林区检察院、松江河森林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抚松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