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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典”:债权人转让债权 应通知保证人
【2024-05-10】 点击: 2144次 来源: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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