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红石森林公安分局二道沟中心派出所在春季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中,按照分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全面加强野生动物案件线索排查,发现在二道沟林场居住暂住人员刘某堂,私自饲养了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狍子2只,且无证经营。 经调查,2017年5月,刘某堂在二道沟林场施业区三道溜河林内寻找引火用的“明子”时,听见有动物叫声,便寻着叫声找到,发现两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狍子幼崽,便带回进行人工饲养。刘某堂没有合法饲养野生动物相关手续,属于违规饲养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堂因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立案调查。 为确保野生动物存活,4月1日上午,红石森林公安分局二道沟中心派出所会同红石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和二道沟林场林政科工作人员,一同将两只野生狍子放生回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林区广大群众,如果在路边或林内遇到野生动物,出于安全考虑应及时报警,千万不要盲目救助和放生。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猎捕一定数量和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