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12 月 4 日、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简称“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本次重组涉及出资资产规模较大,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现有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邓志勇先生,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重组的持续督导义务尚未终结,财务顾问职责尚需履行。
2022年4月26日,东北证券发来《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通知本公司,因邓志勇先生离职,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现已委派姜晨曦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邓志勇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更换后,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和姜晨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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