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项正在进行中,重整计划因投资款项尚未全部到位(截至目前重整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款项4亿元人民币),无法在2022年6月30日前满足执行完毕条件。2022年6月24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了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6月27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下发的《关于法院裁定同意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重整计划延期的告知函》及转发的长春中院于2022年6月24日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五】,对重整计划延期情况做出了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整的情况介绍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