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公司”或“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间接取得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或“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收购人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吉盛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之日起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自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相关股权完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止)。 2022 年 8 月 27 日,泉阳泉披露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结合泉阳泉上述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期(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持续督导意见。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