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实施方式和期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828万元,已使用3,1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6,681万元; ●变更前的原实施方式为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支出、渠道推广支出两部分,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支出主要包括零售终端进场费用、零售终端条码费用和渠道销售团队固定工资,渠道推广支出主要包括广告费支出; ●变更后的新实施方式为“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和“渠道推广”两部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即“为取得渠道相关企业股权支付出资款、股权收购款等支出”;“渠道推广”具体实施方式由原 “广告费支出”调整为“广告费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变更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681万元; ●变更后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