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违纪违法案例中,任三动家风不严,对配偶疏于管理,最终被枕边人推向违法违纪深渊引人关注。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黄继宗面对妻子的错误认识,不但不教育引导,反而认可赞同,结果夫妻双双心态失衡,价值观严重扭曲。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禤甲军亲情观错位,兄弟同腐,把刚出狱的弟弟再次拉进牢笼。四川省广安市委原副书记严某风出于愧疚补偿心理,在家人的无理要求面前节节败退。一个个案例都表明,家风不正终成祸患。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情况,今年以来,已有200多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家风存在问题的有80多人,为数不少。20多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中,有一半以上家风存在问题;200多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省管干部中,有50多人家风存在问题;30多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有十几人家风存在问题。
分析与启示
家风坏,腐败现。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而家风败坏究其原因是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将手中的权力作为利益交换的砝码。首先,这些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不够。先“修身”方能“齐家”,以上案例中的领导干部忽视自身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不坚定,道德品行不高,党性扭曲、精神迷失,最终走上物质生活贪腐化、精神生活奢靡化的道路。修身齐家是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坚定政治信仰、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基础,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家风不正、腐化堕落,根本原因就在于自身党性修养不够。其次,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以上案件来看,这些领导干部无不缺乏纪律规矩意识,目无党纪法纪,不断上演“受贿夫妻档”“涉腐全家行”“贪腐亲兄弟”的戏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追求奢华、满足私欲、作威作福、疯狂敛财的筹码。家风不正的背后是纪律规矩意识的淡化,更是对党和人民的不忠诚。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中国人一向重视“家庭”在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所以,素有“天下之本在家”之说。对于普通人而言,家风也许只是家庭私事。而对党员干部而言,它不仅不是一件小事、私事,而且是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和民风的大事。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如果家风不正,其手中的权力就很可能沦为本人及家庭成员权力寻租的工具,进而侵害国家和公众的利益。领导干部身居要职,如果家风不正,权力就会“倾斜”,私心就会膨胀,必然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领导干部应该把家风建设作为一种人生修养、从政资本和政治品格。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法规制度,重拳出击,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增家庭家教家风方面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对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领导干部的处分。这些制度互联互动、同向发力,构成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基础性规范。
针对家风败坏问题,应当多管齐下予以整顿。提高个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只有严以修身,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才能为家人树立榜样,才能培育出和谐健康的家庭风气。一要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严以修身,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对党和人民忠诚。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有正确的定位,廉洁自律,自觉克服特权思想,坚持执政为民,切实把权力用来服务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三要秉持道德操守。领导干部严以修身,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必须将修身正己放在首位,必须注重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品行的培育,提升道德境界,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为树立良好的家风奠定基础。
既要厚爱,但更须严管。领导干部在日常家庭生活中,不仅要加强自身的廉洁美德修养,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清廉奉公的精神,在言语、行为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清官、廉官”,还要用廉洁美德感染家庭成员,通过正己修身,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家人树立廉洁榜样。广大干部更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通过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廉洁教化,促使他们自觉严格要求自己,营造廉洁家风。管好家人、管住亲属,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党和国家负责。
要加强宣传,营造家风建设文化。加强宣传教育,把革命先辈的好家风列为当今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把历史先贤的家风家规作为党员干部持家的典范,通过曝光家族式腐败典型案例,为党员敲响警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讲好共产党人建设优良家风的感人事迹。
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在制度上构筑起更坚固的拒腐防变“家庭防线”,针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制定专门的党内法规、意见文件或规范指南,对已有规定系统集成、补齐短板。同时采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深入剖析腐败案件背后的家风问题的基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把家风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及财产等事项,对瞒报、漏报的予以严肃处理;完善任职回避、从业限制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承担责任主体上进一步拓展。“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加强监督力度,念好家庭助廉“紧箍咒”。在制度实施保障上进一步多元、多措并举,发挥“情、理、德”的各自优势,达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德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