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